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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平
近日,一則知名網紅被前男友“家暴”的消息在“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”刷爆網絡,短短一分多鐘的視頻,充斥著拖拽和毆打,讓人觸目驚心,而圍繞這一新聞展開的有關“家庭暴力”的討論,也成了最熱門的話題。
然而,在筆者眼中,“家暴”一詞從來都讓人嗤之以鼻。且不說在此次事件中,施暴者與受害者之間只是男女朋友,而絕對家庭成員,即使是夫妻或親子關系中,“家暴”一詞的存在,都讓人難免有將這種施暴行為歸于“家庭私事”的范疇。也正是這樣的原因,讓許多本應受到法律制裁的家庭暴力行為,在“私事”的籠罩下被屢屢忽視。但在筆者看來,“家庭暴力”和一般的違法犯罪行為在本質上并無什么區(qū)別,也絕不能有任何“床頭打架床尾和”的操作可能,無論當事人是什么關系,只要涉及一方對另一方的暴力行為并達到相關處罰標準,就應當將其從“家事”、“私事”的泥沼中分離出來,納入到法治的處理范疇。
在本次事件中,我們也看到,施暴者陳某最終受到的,也不僅僅是道德的譴責,更是法律的制裁。官方通報顯示,陳某自2019年4月初至2019年8月底多次對何某某實施拖拽、推搡、毆打等故意傷害違法行為(何某某的損傷程度未達輕傷或輕傷以上程度),還有通過微信實施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。針對陳某的上述兩項違法行為,公安機關根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分別給予行政處罰,合并執(zhí)行行政拘留二十日,并處罰款。而受害者也已取得了法院的人身安全保護令。
實際上,類似這樣的“私事”理念,一直阻礙著我們的法治進程。許多暴力行為,包括家庭、學校等特殊環(huán)境和關系下的暴力行為,都因為披上了“私事”的外衣,成了法治的漏網之魚。長期的家庭暴力被“夫妻之間吵吵鬧鬧很正?!彼谏w,惡劣的校園霸凌被“小孩子鬧著玩的,那么認真干嘛”所忽略。本應嚴肅對待的違法犯罪行為,因為被認定為“小事”、“私事”,最終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后果。
因此,讓“私事”回歸“法治”已是刻不容緩,無論身份如何、關系怎樣,在法律的框架內,都應該回歸法治的軌道,變“床頭打架床尾和”為“床頭打架遭懲罰”。事實也早已并將持續(xù)告訴我們,看似“不近人情”、“小題大做”的依法處置,才是對這個社會,也是對當事人利益最好的保護。
千島湖新聞網 編輯:義永華 方志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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